陕西省商贸技工学校成立于1979年,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全日制公办中等技工学校,是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命名的省部级重点公办技工学校,开设有汽车维修、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幼儿教育、电子商务等4个专业。学校是省人社厅确定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全省26个“技工教育赋能工程”实施学校、省技工院校教学督导12所“优秀”学校之一。先后被省、市确定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政府补贴定点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认定机构。学校秉承“立德树人、强技笃行、质量立校、特色兴校”的办学宗旨,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和通用能力培养,是一所培养中高级技能型、实用型人才为主要目标的综合类职业学校。
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精神风貌和职业素养;4.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对工作认真负责,能够胜任教育教学、课堂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严格执行陕西省商贸技工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并有的放矢做好学生心理疏导工作;5.年龄不超过50 周岁,具有两年以上教师工作经验,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6.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教师必须持有相关专业教师资格证书,且专业与应聘的学科一致。
(二)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曾受过开除处分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行政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3.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4.具有吸毒史的、曾被强制隔离戒毒的;5.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或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6.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7.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8.其他不宜从事学校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1.岗位设置:(1)语文教师,1人,性别男;(2)数学教师,1人,性别男;(3)英语教师,1人,性别男;(4)计算机类专业教师,1人,性别男。2.按照学校要求进行授课,服从学校的教师管理要求。3.学校安排其他工作。
三、薪资待遇
任课教师发放课时费,学校安排周课时不少于20节,每节课时费50元;计算机类专业课教师要会进行机房、一体机、学校校园网维护等工作,待遇面谈。
四、工作地址:
咸阳市秦都区联盟三路副3号
五、报名咨询电话
晁老师 13609216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