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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春节期间廉政提醒
发布日期:2025-12-29    关注次数:282     作者:管理员    来源:管理员

2026年元旦来临之际,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确保节日期间廉洁过节,今天在这里提醒大家要始终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坚决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一、认清形势,提高警惕。我们一定要认清当前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为2026年作风建设开好头、起好步。

二、严明纪律,令行禁止。“节点”亦是“考点”,全体教职工务必做到以下要求:

(一)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严禁用公款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互相宴请,严禁用公款到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消费,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严禁将公款吃喝费用转嫁到下属单位或企业报销。

(二)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严禁收受管理服务对象、下属单位或企业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等,严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

(三)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严禁违反规定自行新设项目或者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严禁超过规定标准、范围发放津贴补贴,严禁以现金、购物卡、实物等形式违规发放福利。

(四)严禁违规使用公务用车。严禁公车私用,严禁违规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企业以及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严禁违规租用社会车辆作为公务用车,严禁违反规定将公务用车用于非公务活动。

(五)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借机敛财,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公款、公物、公车等公共资源,严禁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搞封建迷信活动。

(六)严禁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严禁用公款组织旅游或变相旅游,严禁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严禁到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旅游。

(七)严禁违规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严禁未经批准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严禁使用公款举办豪华、奢侈的节日庆典活动,严禁借节日庆典活动之机向企业和群众摊派费用。

(八)严禁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抵制各种形式的“四风”问题,坚决杜绝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

三、强化教育引导,严肃执纪问责。

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引导党员干部守住纪律“红线”,严守“廉洁关”,严防“节日病”。各支部书记和科室负责人要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带头弘扬廉洁过节风气。对节日期间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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