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如何面对第一份工作2
面对人生的第一份工作,许多毕业生不免有些困惑,有时会觉得无所适从,怎样尽快地从“学校人”转变为“社会人”,尽快地融入到工作中去?毕业生不妨从以下几个方面入考虑:
首先,利用企业的培训教育,尽快地适应工作环境。一般来说,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后,都要进行岗前适应性培训、专业培训。长期以来,我国的大、中专教育是在象牙塔内封闭式地加工人才,某些专业设置不能适应市场需求,教材内容不能及时跟上市场更新的节拍,学生的创新精神、动手能力、综合素质离市场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因此,学校加工出来的人才对用人单位来说只是“半成品”,还需用人单位进行“第二次加工”。毕业生应该利用用人单位培训教育的机会,尽快熟悉规章制度、用人理念、组织文化、技术特点等,以便更好地融入企业团队中。
其次,规划职业生涯,调整学习态度。所谓职业生涯规划就是对职业发展道路的设计。哈佛大学的一项追踪研究表明,没有明确目标的职业生涯是很难获得成功的,实际上只有4%的人能获得成功,而他们都在于为自己的职业生涯早早地确定了明确的目标,并坚持到底。要做好职业生涯规划,首先,毕业生应把用人单位发展的长远目标和自己的职业理想结合起来。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的目的就是要发展壮大自己,而毕业生选择到用人单位工作是为了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为避免两种目标撞车,毕业生必须把自己的理想融入到企业长远发展目标中,才会使职业之旅充满前进的动力。接下来,毕业生应考虑自己为实现“终极”的职业理想需要接受哪些培训、补充哪些知识、发展什么样的能力等,这样即使第一份工作不太满意,也不要抱怨用人单位大才小用、埋没人才,而应看成用人单位对自己的忠诚心、责任感、敬业精神、团队精神、动手能力的考验。惟有如此,毕业生才能以一个平常人而非天之骄子的心态积极主动地向实践学习,向周围的人学习,让人生的第一份工作为自己的职业生涯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三,不轻言跳槽。随遇而安的心态是毕业生的职业生涯初始阶段必不可少的。作为一无工作经验、二无工作技能的毕业生,要想尽快地进入职业角色,必须踏踏实实地工作。高校扩招使毕业生的就业市场成了买方市场,于是有的毕业生认为,用人单位并不在乎毕业生的离职跳槽。其实用人单位对员工的忠诚心、敬业精神、责任感是非常重视的。企业对毕业生的培训教育是从毕业生的职业发展生涯出发,以长期使用为目的的,如果毕业生目光短浅、眼高手低,稍不如意就一走了之,受损失的不仅是用人单位,更是毕业生本人。一个在职场上养成“飘”的习惯,形成“飘”的心理的年轻人,是难有大的作为的。
专家忠告:别交钱也别留下证件
随着毕业时间的临近,大中专学生就业、签约又进入黄金期,然而市劳动、公安部门及人才市场却时常接到求职者投诉反映他们被骗了钱。南京市人才市场有关专家对反映集中的骗局对症下药,开出药方。
骗局一:巧立名目收取费用。行骗单位都具有一些共性:证件齐全、手续合法,招聘规范,并与求职者签订合同,而一旦钱财到手,就“人间蒸发”。行骗单位为了骗取求职者的信任,往往通过合法的渠道取得招聘资格,在工商局正常注册,凭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获得人才市场招聘展位。用“面试”或“录用”作诱饵,避开人才市场现场的各种警示,通知求职者到“单位”,然后收取“考试费”、“服装费”、“培训费”等等,最后借口单位需要装修或利用休息日,卷款逃走,等到求职者找上门来时,已经“跑了和尚也没了庙”。
专家提醒,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在招聘录用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应聘者收取费用。求职者不要因为工作难找或害怕失去这个机会而轻易掏钱,当单位提出“交费”时,一定要慎重,或拒交或向单位索要正规发票(而非“收据”),并妥善保管,一旦出现问题,可以利用发票上的序号查找相关责任人。
骗局二:收取押金。这类情况大量出现在一个岗位——销售。行骗单位在录用求职者后,让求职者以“押金”形式换取公司产品,一旦钱到手,再分配以根本不可能完成的业务量,让求职者知难而退,从而获取押金。也有些单位的产品需要求职者自己掏钱购买,但往往因为质量问题,根本推销不出去,行骗单位也会找到各种理由“拒绝退货”。专家提醒,做销售,一定要对本行业或产品有充分的认知、了解,不要仅仅因为高额的利润或提成,铤而走险。另外,用人单位也无权向求职者索要有效证件如身份证、学历证明等作为抵押。行骗单位进行招聘活动目的不在招人,而在骗钱,因此上钩的人越多,获利也就越多。求职者应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的道理,越是容易得来的工作越需要留个心眼。
因此,求职者应提高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一旦发现受骗,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首先,利用企业的培训教育,尽快地适应工作环境。一般来说,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后,都要进行岗前适应性培训、专业培训。长期以来,我国的大、中专教育是在象牙塔内封闭式地加工人才,某些专业设置不能适应市场需求,教材内容不能及时跟上市场更新的节拍,学生的创新精神、动手能力、综合素质离市场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因此,学校加工出来的人才对用人单位来说只是“半成品”,还需用人单位进行“第二次加工”。毕业生应该利用用人单位培训教育的机会,尽快熟悉规章制度、用人理念、组织文化、技术特点等,以便更好地融入企业团队中。
其次,规划职业生涯,调整学习态度。所谓职业生涯规划就是对职业发展道路的设计。哈佛大学的一项追踪研究表明,没有明确目标的职业生涯是很难获得成功的,实际上只有4%的人能获得成功,而他们都在于为自己的职业生涯早早地确定了明确的目标,并坚持到底。要做好职业生涯规划,首先,毕业生应把用人单位发展的长远目标和自己的职业理想结合起来。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的目的就是要发展壮大自己,而毕业生选择到用人单位工作是为了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为避免两种目标撞车,毕业生必须把自己的理想融入到企业长远发展目标中,才会使职业之旅充满前进的动力。接下来,毕业生应考虑自己为实现“终极”的职业理想需要接受哪些培训、补充哪些知识、发展什么样的能力等,这样即使第一份工作不太满意,也不要抱怨用人单位大才小用、埋没人才,而应看成用人单位对自己的忠诚心、责任感、敬业精神、团队精神、动手能力的考验。惟有如此,毕业生才能以一个平常人而非天之骄子的心态积极主动地向实践学习,向周围的人学习,让人生的第一份工作为自己的职业生涯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三,不轻言跳槽。随遇而安的心态是毕业生的职业生涯初始阶段必不可少的。作为一无工作经验、二无工作技能的毕业生,要想尽快地进入职业角色,必须踏踏实实地工作。高校扩招使毕业生的就业市场成了买方市场,于是有的毕业生认为,用人单位并不在乎毕业生的离职跳槽。其实用人单位对员工的忠诚心、敬业精神、责任感是非常重视的。企业对毕业生的培训教育是从毕业生的职业发展生涯出发,以长期使用为目的的,如果毕业生目光短浅、眼高手低,稍不如意就一走了之,受损失的不仅是用人单位,更是毕业生本人。一个在职场上养成“飘”的习惯,形成“飘”的心理的年轻人,是难有大的作为的。
专家忠告:别交钱也别留下证件
随着毕业时间的临近,大中专学生就业、签约又进入黄金期,然而市劳动、公安部门及人才市场却时常接到求职者投诉反映他们被骗了钱。南京市人才市场有关专家对反映集中的骗局对症下药,开出药方。
骗局一:巧立名目收取费用。行骗单位都具有一些共性:证件齐全、手续合法,招聘规范,并与求职者签订合同,而一旦钱财到手,就“人间蒸发”。行骗单位为了骗取求职者的信任,往往通过合法的渠道取得招聘资格,在工商局正常注册,凭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获得人才市场招聘展位。用“面试”或“录用”作诱饵,避开人才市场现场的各种警示,通知求职者到“单位”,然后收取“考试费”、“服装费”、“培训费”等等,最后借口单位需要装修或利用休息日,卷款逃走,等到求职者找上门来时,已经“跑了和尚也没了庙”。
专家提醒,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在招聘录用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应聘者收取费用。求职者不要因为工作难找或害怕失去这个机会而轻易掏钱,当单位提出“交费”时,一定要慎重,或拒交或向单位索要正规发票(而非“收据”),并妥善保管,一旦出现问题,可以利用发票上的序号查找相关责任人。
骗局二:收取押金。这类情况大量出现在一个岗位——销售。行骗单位在录用求职者后,让求职者以“押金”形式换取公司产品,一旦钱到手,再分配以根本不可能完成的业务量,让求职者知难而退,从而获取押金。也有些单位的产品需要求职者自己掏钱购买,但往往因为质量问题,根本推销不出去,行骗单位也会找到各种理由“拒绝退货”。专家提醒,做销售,一定要对本行业或产品有充分的认知、了解,不要仅仅因为高额的利润或提成,铤而走险。另外,用人单位也无权向求职者索要有效证件如身份证、学历证明等作为抵押。行骗单位进行招聘活动目的不在招人,而在骗钱,因此上钩的人越多,获利也就越多。求职者应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的道理,越是容易得来的工作越需要留个心眼。
因此,求职者应提高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一旦发现受骗,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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